杀人容易藏尸难

【十月风】弹痕

*黑道AU/年上/差5岁/微养成/微病娇/ooc

*看的时候别考虑太多 1w+

*给这位憨憨 @下海经商 提前九天的生贺 然后就是 认识一年了 话不多说 生日快乐 爱您

*早 假期快乐

 

 

“子弹和血肉碰撞,你我以吻开枪,”

 

 

-

 

 

 

梁邑以涟河为界分为东西两城,城市发展初期东西两城各自分出一片围绕涟河的区域划为中城作为市中心,梁邑地处偏远发展缓慢,只中城还稍有繁华之意,剩下东西两城成了有名的灰色地带,十三年前东城马爷势大,在一次因为和西城丁爷势力范围内做交易出了问题的争执里被丁爷一枪毙命,原本的势力散去三分之二,只剩一小部分跟了原先帮派里的二把手,二帮主又重新在东城埋下自己的势力,几年里将原先的规矩破了个干净,东城处在一片乌烟瘴气的混乱中,大街上随处可见目光溃散精神萎靡之人,原先的二帮主手段阴狠毒辣,十三年里几乎把从前一起后来追随他的兄弟的势力剔了干净却无法让人明面里摆出这件事诟病他,几乎没留下痕迹,因此得名暗蛇。

 

西城丁爷五年后居然落得了和马爷一样的下场,同样死在乱枪之下。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打中了那一枪真正让他倒下的是他自己带回来的孩子,自己亲手培养的心腹——马嘉祺。

 

马爷唯一的儿子。

 

丁爷死后马嘉祺站上他的位子,其手腕之高明让人不得不服,原先追随丁爷的人也大都愿意追随他,但归根结底,真正让他们忠心的不是马嘉祺这个人本身或是他的实力,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却难得的对曾经的老大保持一种高度的忠诚,他们大部分继续留在西城是因为马嘉祺身边养着丁程鑫——丁爷的儿子。

 

东城暗蛇势大但根基不稳,西城马嘉祺“继承”的势力根基深厚无法撼动,中城的人对东西两城的事都略有耳闻,甚至酒楼茶馆里还设立了说书人,不讲那些盘根错杂的势力纠缠,却只讲西城那两位站在顶顶端的人的故事。

 

要说马嘉祺和丁程鑫,在这两个之间横亘着仇恨、情爱、鲜血、权势等等令人望而却步的沉甸甸的东西的两个本该站在对立面的人到底是如何如此亲密的挨近的,那真是几壶酒都讲不完。

 

若要长话短说,那也简单。

 

到底是爱。

 

可这爱到底是如何纠结或缠绵,便需得细细讲来。

 

 

 

壹—雨夜

 

 

 

下雨了。

 

雨淅淅沥沥的落下来打起尘土湿润空气,马嘉祺坐在门口感受扑面而来的冰凉泥土味道,他听着身后被雨声掩了大半的衣料摩擦的细小声音,手掌的温度都传给手里的本来冰冷的枪。

 

丁程鑫穿好裁剪得体的西装——一个月前马嘉祺带他去定制的,黑色的带着暗色纹路,他走到马嘉祺身边,看着顺着屋檐落下来的一串串雨水构成雨幕,他轻轻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然后转身单膝跪到马嘉祺身边。

 

他伸手去解马嘉祺白色衬衫的纽扣,在第四颗被解开的时候停下手里的动作,他轻而缓的去扯马嘉祺的衣服,然后在马嘉祺的右臂外侧、在那道丑陋狰狞的弹痕上落下一个近乎虔诚的吻。

 

马嘉祺微不可查的轻颤了一下,突然毫无征兆的落下一滴泪来。

 

丁程鑫将额头贴在那道伤疤上,吐出一口浊气又抬起头来给马嘉祺扣上衣扣,站起来重新把视线投向浓而重的黑夜,马嘉祺把枪放在他的手心,

 

“走吧,早些回来。”

 

丁程鑫不看他,目光深而远的搁在雨幕里,握了握手里的枪说:

 

“等我。”

 

一切都是黑色的,黑色的西装、黑色的头发、黑色的伞,还有无边无际的黑色的雨幕和夜,这一切浓而重的黑色里却突兀的划过一抹晶莹——是马嘉祺的泪。

 

这泪没有感情,又好像系着千丝万缕的马嘉祺和丁程鑫之间的纠葛。

 

马嘉祺的记忆里自己从没有落过泪,可此刻他觉得自己行将融入在这愈来愈烈的雨势里,久违的、酣畅的大雨滂沱一场。

 

手边的热茶被泥土味道浸凉,管家给他倒了又续上也未见少一些,马嘉祺就那样容在这片黑色的雨夜里,等待着丁程鑫的身影出现在门前。

 

今天是丁程鑫的十八岁生日。

 

暗蛇会挑日子,前几日交易不成功,在东城死了一批去谈判的西城的兄弟,马嘉祺这些年对暗蛇明里暗里不干净的小动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这次暗蛇突然硬起来,两城正面刚了起来,马嘉祺说选个日子,我亲自过去找二当家的谈谈。

 

暗蛇最讨厌别人还把二帮主、二当家的这些用来称呼自己,这好像是在明晃晃的讽刺他背信弃义的过去。

 

他只冷笑一声:“不用了少爷,一个月后的今天让丁家那位来吧,十八岁生日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得好好庆祝一下。”

 

当时丁程鑫就在他旁边,两个人都没说话。

 

那边暗蛇的声音又传过听筒:“怎么,丁小少爷不敢?”

 

马嘉祺冷冷的开口:“一个月后见。”

 

马嘉祺终于想起手边的热茶,端起来放进嘴里却是凉的,他一直在想刚刚的吻、刚刚的泪,那种令人心颤的感觉惹的指尖都是麻的,他把冰凉的茶叶味道的水仰头喝下去,杯底碰到桌子发出很小的声音。

 

雨还在下。

 

他的小朋友一定可以平安回来,马嘉祺想。

 

 

貮—第一次

 

 

丁爷觉得很有意思,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东城那个马爷家的,传说中不喜不笑的小少爷。

 

就像他现在用冰冷的枪口抵住他的脑袋,他居然也只是以同样的温度冷冰冰的回头看了一眼。

 

丁爷看了他好久,马嘉祺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

 

“松绑。”

 

丁爷把枪收走,带着十岁的马嘉祺回了丁宅。

 

那是马嘉祺第一次见到丁程鑫。

 

那时候丁程鑫只有五岁,穿了一身浅灰色的睡衣,见到他的时候从沙发上挪下来,连拖鞋都没穿就朝他跑过来,像一个肉肉的团子。

 

马嘉祺记得那身睡衣上都是卡通的小动物,有长颈鹿、大象还有狮子,还记得那张被灯光镀了一层暖色的漂亮笑脸,还有那一声软软糯糯的:“哥哥。”

 

彼时马嘉祺带着浓重的血腥气和夏夜里很深的露水味道的荒凉,他刚刚失去了父亲母亲,好像也会被永远留在这个他第一次踏足的西城,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门口,然后突然被一个小朋友抱住。

 

好暖。

 

他爸爸也不喜欢他吗?

 

马嘉祺抬眼看丁爷快要消失在楼梯拐角的背影想。

 

西城帮派里的弟兄没能明白为什么丁爷格外看中这个曾经西城的小少爷,他们只觉得这个小孩怪的很,他们从没有看到过他脸上出现什么表情。

 

十几岁的小孩子罢了,大家没把他放在心上,只五年之后他在混乱中朝丁爷开枪的时候才猛地反应过来,在这之前,他倒真的可以称得上帮里的二把手了。

 

十五岁的祺哥。

 

身量和手段没有一点十岁开头年纪的样子,即使是他亲手开枪杀了前帮主,底下的人也几乎没有阻止他站到顶端的能力,他们不愿意离开,也是顾忌着丁程鑫的存在。

 

他们冷眼瞧着,马嘉祺的手段确实高明又干净,他们虽不甘于在一个小孩手底下做事,又没那个胆量和计谋去掀翻什么,到后来也都能真情实感的叫上一声祺哥。

 

留下就是真的留下了,只不过心底确也还存在一点幻想,等着丁程鑫再让西城姓丁。

 

丁程鑫是知道马嘉祺杀了自己父亲的。

 

那晚上的天没有云,月亮和星星都闪着透亮的光,丁程鑫偷偷跟着马嘉祺,躲在混乱之外的灌木丛后面和当时在场的所有人一样都看到了那一枪。

 

他看到自己平日里威严的父亲狼狈的倒在地上,倒在被夜色笼盖的暗色的血泊里。

 

可丁程鑫没什么反应。

 

他只是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拿起枪时的姿势好像和刚刚马嘉祺那样差不多。

丁程鑫第一次拿枪的时候是七岁。

 

在丁宅随处都可以看到枪支,也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俗气女人。

 

丁程鑫总穿灰色的睡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客厅里没什么人,只有马嘉祺靠在一边的柱子上玩手机,门突然被打开,丁程鑫偏过头去,看到父亲又揽着一位漂亮的、不同于昨日的女人。

 

不好看。

 

丁程鑫垂下眼睛,又偏过头去盯着电视看。

 

丁程鑫没见过自己的妈妈,但他总是有好多妈妈。

 

比如现在。

 

刚刚那个女人踩着高跟鞋走到他的面前,丁程鑫鼻尖飘过一阵刺鼻的香水味,他嫌恶的皱了皱眉,那女人蹲下来,拿出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笑的让丁程鑫恶心。

 

“小鑫,叫妈妈这颗糖就给你吃好不好。”

 

丁程鑫只是转头看了一眼马嘉祺,马嘉祺看着他,没有表情。

 

丁程鑫拿起桌子上的枪抵住女人的额头,枪对他来说有点沉,他的声音还是软糯的,说出来的话却冰冷的没有一丝温度。

 

“妈妈,我讨厌草莓。”

 

女人大惊失色,本就白的脸因为惊慌而愈发苍白,马嘉祺走过来把枪拿下去,把丁程鑫抱走了。

 

马嘉祺突然觉得血缘这东西很神奇,在刚刚丁程鑫拿着枪抵着人脑袋时嘴角勾起一抹玩世不恭的笑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丁爷的影子。

 

冰冷的、生硬的、不带一丝感情的带着嗜血的笑,大概还掺了只有极少数人见过的丁程鑫的母亲的影子——那位艳绝西城、风华绝代的女人。

 

马嘉祺居然从丁程鑫还有些幼稚的轮廓里看到了一种妖冶感。

 

丁程鑫从马嘉祺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橙子味的棒棒糖,剥了一个塞到嘴里。

 

这糖是马嘉祺给他定制的——他居然还认识糖厂的头头,每颗糖上都有丁程鑫名字首字母的缩写,马嘉祺在丁程鑫床头放了个糖罐,少了就添,马嘉祺近几天要穿的衣服里都会塞上一把糖。

 

女人瘫倒在地上,看着趴在马嘉祺肩上因为糖很好吃而笑起来的丁程鑫,怎么也没法把刚刚拿着枪抵着他的丁少联系在一起。

 

马嘉祺把丁程鑫抱到卧室,把他嘴里的糖拿走说:“你该洗漱睡觉了。”

 

丁程鑫坐在床边,两条腿来回晃,马嘉祺走到床边把台灯开了。

 

“嘉祺哥哥,我做错了吗?”

 

马嘉祺又把他抱到卫生间,挤好牙膏递给他,然后轻轻的说:“你没错。”

 

丁程鑫笑起来,眼睛里盛着暖黄色的灯光,把漱口的水吐进盥洗池,乖乖刷牙。

 

你不会错。

 

马嘉祺看着丁程鑫圆圆的头顶想。

 

丁程鑫躲在灌木丛后面,看着马嘉祺的背影。

 

七岁的那个晚上他也是这样站着,举起枪对准了自己在那一刻嫌恶至极的女人。

 

其实他有些害怕,怕父亲会因为这件事情打他,他趴在马嘉祺肩膀上的时候忐忑好久,犹豫半天才问出那句话。

 

马嘉祺告诉他,他没错。

 

所以他也想告诉马嘉祺,他没有错。

 

只是他好像做不到。

 

亲眼看到父亲倒在血泊里的样子对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来说并不好受,即使他恨这个要被他称呼为父亲的人。

 

即使这个男人阴晴不定,拿他当一个最便利的出气筒,即使他在马嘉祺没出现之前终日活在来源于他的暴虐之下。

 

他到底在介怀什么?

 

他没能想明白。

 

马嘉祺开枪之后丁程鑫飞快的跑走了,所以他并没有看到马嘉祺开枪之后仿佛脱力般摇晃几下以至于被人在混乱中在背后砍了一刀。

 

那一晚丁程鑫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他对外面的风云变幻一概不知,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在马嘉祺受伤的时候陪着他上药。

 

那一晚的夜好长。

 

丁程鑫缩在房间里,马嘉祺忍着身上的伤开始接受众人的指责和漫骂,然后在快要天亮的时候接手了丁爷原本的所有势力。

 

而丁程鑫没有跟他说出那句在自己嘴边滚了又滚的话。

 

月光很冷,风很凉,丁程鑫很想告诉马嘉祺,他没错。

 

于是这一枪横亘在他和马嘉祺之间,成了丁程鑫第一次开枪伤人的缘由。

 

那一年丁程鑫十五,马嘉祺二十岁。

 

马嘉祺是丁程鑫第一个用枪伤到的人。

 

好像又回到了五年前那样的夜里,丁程鑫在众人的注视下对马嘉祺举起枪,他依然清晰的记得马嘉祺前一天晚上对他说的那句话。

 

“你可以选择杀了我。”

 

“你没有错。”

 

 

叁—疤痕

 

宫墙上有宫墙上的庄严,平常家有平常家的规矩,只是丁程鑫从没想到过,这个终日被黑布笼盖着的干尽腌臜事的世界居然也要讲究那些伦理道德。

 

在丁程鑫十五岁的时候马嘉祺提出开始让他接手帮派里的事务,却不知道被哪个有心人提起五年前马嘉祺混乱中朝丁爷开的那一枪,说无论如何这笔血债一定要偿,不然如果丁程鑫连这点勇气都没有,该如何服众。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帮派里的大多数人都同意这个提议,大概一些从前就待在帮里的人对马嘉祺这件事情颇为不满,不过碍于马嘉祺的手段权势不敢提,丁程鑫毕竟是丁爷的儿子,这都是规矩,没有不还的道理。

 

马嘉祺答应的很快。

 

于是现在帮里的重要人物几乎都在,他们站在丁程鑫的身后,一起看着丁程鑫用枪口对准他们的老大马嘉祺。

 

丁程鑫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

 

马嘉祺就那样定定的站着,他一直都觉得,应该是有这么一天的。

 

他看着丁程鑫身后那群人脸上或戏谑或肃穆的表情,蓦的想起五年前那个他举起枪对准丁爷的晚上来。

 

他其实没想过要杀他。

 

但是当他看到丁爷被许多人举着枪对准,狼狈的无处可逃的身影时,耳边突然响起了那个冰冷而熟悉的声音。

 

那个声音如鬼魅般飘在马嘉祺耳边,虚无缥缈的又一字一句的砸在他心上,冰冷的、生硬的开口。

 

那个声音说:“不准哭——开枪!”

 

嘭!

 

丁爷倒在血泊中,马嘉祺也感受到了自己右臂传来的刺痛。

 

“很好。”

 

他听到自己的父亲说。

 

然后他捂住自己的右臂,抬起眼睛看向远处。

 

他看到那群人惊慌的朝自己跑来,接着又看到了一把被丢在地上的枪和一个唯一一个背向他、落荒而逃的背影。

 

跑什么,可千万别哭啊。

 

你又没错。

 

丁程鑫这一枪开的太艰难了,他浑身发抖,背后快要被后面人的眼光烧出窟窿,他怎么能、怎么舍得朝马嘉祺开枪。

 

但他没得选。

 

他无法面对马嘉祺,只能落荒而逃。

 

他没法再像七岁的时候那样问马嘉祺“我是不是做错了?”这个问题没有意义,因为他就是做错了。

 

他又躲回自己的房间,在他扣下扳机的那一瞬间突然想明白了,十岁的他到底在介怀些什么。

 

马嘉祺的那一枪把他和他隔开在了对立面,他们往后一定会被好多好多目光好多好多声音阻隔开来,他选择装聋作哑,是因为他不想和马嘉祺被划分在不同的区域里。

 

所以他没有开口告诉马嘉祺你并没有错,他以沉默应对,继续扮演那个天真的孩子,他以他漆黑而无辜的眸回应每一个不同丑恶的脸。

 

他告诉他们,我不知道。

 

又是多年前那样冷的月和被风吹起的白色窗帘,丁程鑫任由眼泪肆意流淌,颤抖着开了柜子最底部抽屉挂着的锁,打开里面放着的一个盒子拿起那把闪着冷光的刀,对着自己的右臂扎了下去,伤疤留在纹身上面。

 

那处纹身和盒子上的那串字符一样。

“Q1212”

 

这是马嘉祺送他的十五岁生日礼物,一把瑞士军刀。

 

编号是丁程鑫自己要求的,马嘉祺废了好大劲才给他弄到。

 

丁程鑫流了好多血。

          

丁程鑫打开门,被家里的佣人看到,佣人慌慌张张的把他带到了马嘉祺那里,医生都在。

 

他捂着右臂坐到马嘉祺身边,看着正在缝合的伤口。

 

马嘉祺抬起左手揉了揉他的头,脸色有些苍白,回答丁程鑫哽咽着的对不起。

 

他的声音好轻好轻,有些虚弱的无力感。

 

他说:“你没错。”

 

丁程鑫看到了马嘉祺右臂弹痕下面的纹身。

 

“X-0224”

 

马嘉祺十八岁的时候丁程鑫送了他一把枪,编号X-0224。

 

 

 

 

肆—瞬间

 

 

 

爱在一瞬间。

 

丁程鑫记得马嘉祺带着血腥气从黑夜中走来的每一个夜晚,马嘉祺很瘦很瘦,隔着衣料能很轻易的摸到骨骼,丁程鑫记得在十四岁的一个晚上——那是丁程鑫见过马嘉祺受过得最重的伤。

 

他伤痕累累、浑身鲜血的出现在家门口。

 

就像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样带着一身冰凉的的温度。

 

丁程鑫还是穿着浅灰色的睡衣,只是上面没有了那些个卡通的动物图案,他站在原地看马嘉祺摇摇欲坠的身形,想要往前走却被那人虚弱的声音打断。

 

他说:“太凉了,把拖鞋穿上。”

 

然后又往前走几步,气若游丝的倒在丁程鑫怀里。

 

丁程鑫被铺天盖地的血腥气包裹住,客厅冰冷而空荡,只有电视机还在喋喋不休。

但是好吵。

 

是他的心跳声。

 

于是丁程鑫再没能忘掉马嘉祺临近昏倒前那双依旧清明的眼,冰冷而温柔的像月光一样。

 

月光能关照到所有,但马嘉祺的温柔只包裹的住丁程鑫一人。

 

我喜欢他。

 

丁程鑫看着医生忙碌身影的后面躺着的人想。

 

我好喜欢他。

 

丁程鑫觉得马嘉祺是烟花散成烟雾的最后一瞬光亮,是珍贵的、绚烂又冰冷的,而他是最后一个捕捉到那一点光芒的人。

 

那一点光芒就足以照亮他了。

 

丁程鑫是被迫成熟的,他从小在父亲阴晴不定的脾气中卑微的活着,又要不定时的迎接一顿突如其来的虐打,直到马嘉祺的出现。

 

他会为丁程鑫在每一个外套口袋里都放上糖,做丁程鑫喜欢的一切食物,他会抱着伤痕累累的丁程鑫给他讲故事听,后来带着他远离那个可怕的父亲,他给了丁程鑫无尽的安全感和温柔,他永远都会告诉丁程鑫,你没有错。

 

即使你任性、吵闹,但这是你作为一个小孩子可以拥有的权利。

 

马嘉祺是小小的丁程鑫唯一能让自己觉得被爱的人。

 

是他的糖果、是他的故事、是他的哥哥。

 

他见过太多被迫卑微或被迫谄媚的脸,也见过了太多两人作呕的龌龊事情,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见到过一个人直挺挺的倒在他面前,血迹一直蔓延到他脚边。

 

他没有选择的权利,他被迫生活在这暗无天日的冰冷里,马嘉祺是他唯一的热源。

 

少年人骨头轻却足够坚韧,他足够理智的接受了自己的这份感情。

 

但他到底还是个少年。

 

他无法克制自己暗地里疯狂滋长的纠结爱意,控制不了那些病态的占有欲,他喜欢马嘉祺,他无法掩饰。

 

于是他后来就不再克制自己了。

 

到底还是马嘉祺纵容他。

 

马嘉祺觉得,爱在好多个瞬间。

 

他最喜欢看丁程鑫笑,看电视的时候因为一个包袱笑到往后仰在沙发上,一起出去的时候站在阳光下笑,晚上洗完澡坐在床边,头发柔顺的贴在额前轻轻的笑。

 

马嘉祺第一次见到丁程鑫的笑,就是在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他看了一眼丁爷消失在楼梯拐角的背影想,如果我的生命还足够长远,我一定要对这个小朋友好。

 

十岁的马嘉祺没有感情,丁程鑫是一个契机,也是结局。

 

马嘉祺记忆里自己不会笑、不会哭,不会像其他的小朋友一样可以像自己的父母撒娇。

 

他从别人的嘴里听来,自己的父亲在自己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不允许自己有表情,这样的要求几乎到了病态的地步,他的父亲没有打过他骂过他,对他一直都是冰冷的、不屑一顾的态度。

 

马嘉祺很少能看到他,小时候马嘉祺偶尔磕到碰到了眼泪就会在眼眶里打转,可是他得藏起来,绝对不能让父亲看到。

 

他很害怕,那种恐惧是渗到骨头里的。

 

但摆脱不掉。

 

即使到现在他还严格的执行着父亲的“指令”,除了丁程鑫,没有人见到过他笑。

 

前不久丁程鑫房间里的窗帘有些旧了想要换一个,丁程鑫说想要深蓝色的,马嘉祺给换了一个白色的。

 

马嘉祺觉得丁程鑫就像是这样白的窗帘一样,纯白、柔软。

 

即使生在这样暗无天日的沼泽里。

 

马嘉祺从没有对自己对丁程鑫的感情感到惊异,他不会去考虑年龄或者其他世俗的东西,即使他知道有很多东西横亘在他们之间,他不是感觉不到丁程鑫和他相同的感情,只是他们都在等,等着一个契机可以光明正大的拥抱对方。

 

所以他纵容丁程鑫那些幼稚的小脾气和病态的占有欲,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将对方包裹在自己的爱意中。

 

马嘉祺无权选择光还是暗,但是丁程鑫可以。

 

丁程鑫选择了在很深的暗里,做马嘉祺唯一的光。

 

 

 

 

 

伍—选择

 

 

马嘉祺在丁程鑫十八岁的这个雨夜之前,给过他三个选择。

 

七岁。

 

丁爷让马嘉祺负责丁程鑫上学的相关事务,马嘉祺在接到这个事情之后带着丁程鑫去了个路口。

 

那个路口往前就是中城,直线走一公里就是一所小学,往后走就是西城。

 

那条路旁边长了一棵很大的树,枝叶繁盛长到路中间,将一条路分成阴暗两半。

 

马嘉祺站在阴影下,丁程鑫站在条光线割开的阴暗交接处,头上一片叶子努力生长,叶尖也只是堪堪停在分界线上方,丁程鑫头顶。

 

马嘉祺问他:“选前还是选后?”

 

七岁的丁程鑫被马嘉祺牵着,仰起小脸看他:“嘉祺哥哥,我不可以选你吗?”

 

十五岁。

 

丁程鑫开枪打中马嘉祺右臂的前一天。

 

马嘉祺还是站在阴影里,丁程鑫发觉这棵树最远的叶子的叶尖居然还是停在路的中央,马嘉祺说:“你可以选择杀了我。”

 

“你没有错。”

 

丁程鑫很久都没有说话,在抬脚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开口。

 

“我一直都选你。”

 

十七岁的最后一天。

 

还是那条线上,那片叶子的下面。

 

马嘉祺说,这是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你如果选择向前,我可以送你离开这里,你可以有很好的人生。

 

丁程鑫闭了闭眼睛,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然后开口:“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说,我选你。”

 

无论这棵树上最远的叶子停在哪里,我都始终陪你,站在阴影里。

 

丁程鑫挪了一下身子,站到马嘉祺旁,脸被阴影全都覆盖上。

 

无论如何,我选你。

 

其实马嘉祺没那么豁达,他只是足够尊重丁程鑫,如果丁程鑫选择离开这里,他一定头也不回的把他送走,给他干净清白的身世,让他坦荡的站在光里。

 

但若是他选择离开后敢回西城一次,他一定打断他的腿让他永远都没法离开。

 

 

 

 

陆—吻

 

马嘉祺的茶又凉透了。

 

雨还是没停,他依旧坐在那里,终于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出现在门口。

 

然后他站在原地,像丁程鑫从前那样接着他抱进怀里。

 

血腥气好浓。

 

“回来就好。”

 

丁程鑫声音好像风一吹就会散掉,他终于说出了那句埋藏多年却又心照不宣的秘密。

 

“马嘉祺,我喜欢你。”

 

“嗯,我知道,我爱你。”

 

接着是吻,铺天盖地的带着血腥气和泥土味。

 

他们终于在这浓而黑的暗里,抓住了对方。

 

 

 

东城暗蛇的势力被处理干净,以后都归丁程鑫管,中城茶余饭后还是少不了谈这两位的故事,到了末尾却都少不了叹息一句,原本西城丁家的势力居然都被马嘉祺管了去,实在是可惜。

 

不过当事人丁程鑫丝毫不在意,因为他始终记得,在十八岁那个雨夜里两个人在床上抵死缠绵的时候马嘉祺对他说的话。

 

甚至怕他不信,在第二天做好了他昨天夜里说想吃的炸酱面又把面拌好放在他面前无比认真的说:

 

“我是你的,只要你想要,整个梁邑都是你的。”

 

 

END.

 

 

 

番外一

 

 

马爷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子。

 

抬眼垂眸都是风情,一颦一笑都自己喜欢的模样。

 

他知道她困难,于是他把她接到家里来,帮她摆平家里的事情,只一个条件,要她嫁给他。

 

她被逼到绝境,只得点头答应,只是对他很冷淡。

 

马爷是个性格极其糟糕的人,甚至称得上暴戾,可是他把所有小心翼翼都给了她。

 

他找不到办法让她注意到他,婚后只吩咐人好好伺候她,整日整日的不归家。

 

有一天夜里他喝醉了,回去硬要了她。

 

她没法反抗,后来整日整日的不吃不喝,他不知所措又愧疚,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有一天她晕倒在家里,去了医院检查,才知道她怀孕了。

 

他其实很开心,但又不敢表现出来,怀孕那段时间了她终于吃的下些什么,后来好像也没有那么冷淡了。

 

生产那日他在产房外面等的整个后背都被汗水浸湿,他让人在病房里摆了好多好多玫瑰,但他没能等到她出来。

 

他一个人靠着医院冰冷的墙壁在那个手术室外,站了一夜。

 

玫瑰花枯了。

 

他那些笨拙而俗气的爱意,也跟着枯了。

 

他其实好爱这个小孩子,可是后来他发现他的每一个表情都好像他的母亲。

 

他不让他笑。

 

他不敢想起他的母亲,他对这个小孩子很冷淡,他还是从前一样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爱意,毫无长进。

 

他身上有她的影子。

 

他不敢靠近。

 

他在闭上眼睛的前一刻,只深深的看了一眼那小孩子的背影,他说,对不起。

 

他很想她。

 

 

 

番外二

 

在那次开枪伤了马嘉祺之后,丁程鑫两年都没再碰过枪。

 

但他时隔两年后再次拿起枪,就直接对着人的心脏,一枪毙命。

 

丁程鑫十七岁。

 

那是他第一次跟着马嘉祺一起去做交易,他百无聊赖的等在一边,不知道为什么两伙人就起了冲突,他没带枪只能躲避,慌乱之中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伤了脚踝,“嘶”了一声,结果被处在混乱中心的马嘉祺听到了。

 

马嘉祺猛的停下动作,跟着他的一伙人也停了下来,对方一时也不敢动,全场人的目光都追着马嘉祺走。

 

马嘉祺的枪口朝下,走到丁程鑫面前屈单膝蹲下,撩起裤脚看了一眼,好看的眉头皱了起来,丁程鑫却突然看到对面的人朝马嘉祺举起了枪。

 

嘭!

 

电光火石之前,丁程鑫拿了身边人手里的枪,一枪击中对面的人。

 

——“疼吗?”

枪声和马嘉祺的声音同时响在丁程鑫耳边。

 

对面的人应声而倒。

 

丁程鑫低头看马嘉祺,不指怎么倏的红了眼睛——血腥味钻进在场每个人的鼻子里,十七岁的少年突然冒出来一团柔软的孩子气。

 

马嘉祺被丁程鑫突如其来的柔软弄的心都颤了颤,他站起来,众目睽睽之下揉了揉丁程鑫的头,轻轻叹了口气说:“走吧,不打了。”

 

对方那伙被刚刚丁程鑫那一枪打懵了,这会敢怒不敢言,心里憋的难受。

 

马嘉祺毫不在意对面的人有什么想法,他只是柔声对丁程鑫说:“我们回家吧,好不好?”

 

 

番外三

 

关于这篇文章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

 

1. 丁程鑫十八岁杀暗蛇的时候用的是马嘉祺送的那把刀

2. 那些定制的糖是糖厂厂主交的保护费——十岁的马嘉祺要的

3. 马嘉祺真的太讨厌吃炸酱面了他比较喜欢吃丁程鑫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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