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破镜重圆/娱乐圈/同性合法
*主马嘉祺第一人称视角
*BGM:田馥甄—悬日
“我像在愚弄自己” /
“演哪出破绽百出的 心胸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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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30-8-17
谢邀。这篇回答大概很长很长,慢慢看。
前提:我们两个都是男生,职业特殊,艺人。相恋九年零十个月,分手一个月。
开始讲故事。
感受吧,大概不同于那种戛然而止的热恋带来的剧烈疼痛,它更是一种抽丝剥茧般的缓慢痛感。在每个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晚上、偶尔发呆的空隙里、人潮拥挤中一张似曾相识的脸上,那些横亘在我生命旅途中的十个年岁便如潮水般朝我涌来,将我吞噬。
说起来,分手那天真的很平静。
我俩起床,我做了早饭,他坐在餐桌边,我递给他一杯水,我站在他对面,他喝了一口,把杯子放下和桌子相碰发出很清脆的一声。
我抬眼看他。
太奇妙了,两个人走到这个地步,居然还保持着一种可怕的契合默契。
我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
他把水喝完,手从杯子把手里抽走,沉默又半天开口:“走了。”
我站在原地,刚煎好的蛋还不明所以的安静躺在盘子里,我一个人陷入尴尬沉默境地,抬头又看了一眼他翘起来的头发说:“好。”
我俩都心知肚明,这次离开,就不会再回来了。
伴随着杯子碰到玻璃桌子的声音,我俩这十年的牵绊纠葛,也一起碎了。
原因?
大概是因为,十年真的太长了,从十八岁时热烈的开始算起,这十年来各种各样的细碎小事将我们的耐心消耗殆尽,彼此间的热情越来越少,其实还是爱着对方的,但是怎么说呢,我俩靠着这点爱日复一日的坚持,陷入了一个无法挣脱的恶性循环里。
一段恋情要靠“坚持”继续下去,大概是真的很难受了吧。
就像是你陪着一个人捱过艰难困苦,走过风霜荆棘,以为一切都渐趋平静,两个人终于能相守一生,一同看遍余下生命里所有的风景了,时间这东西突然跳出来说“哎,你俩到头了。”
然后你们认真的想了很久,花了快要一年的时间努力缝合你们之间慢慢扩大的缝隙,却无能为力,你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彼此越走越远。
所以,就这样了。
这一个月我一个人待在家里,靠着回忆勉强过活。
没拍戏、没上节目、没做采访。
就像是分手需要很勇敢一样,再回头走一步,也需要大刀阔斧的勇气。
说说以前的事吧。
我俩是大学同学,一个班一个寝室。
他住我对床。
时隔太久,我已经想不太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了。
但是向他表白的那天,我倒是记得很清楚。
那时候我们学校有个活动叫“一分钟情歌”,就是你带上头套,有工作人员领着你,去给你喜欢的人表白,表白的方式就是唱一首情歌,限时一分钟。
我想了好久好久才鼓起勇气来去参加这个活动,那一天以各种理由不跟他一起,到了下午的时候才轮到我,我选了一个脏兮兮的熊猫头套,日落时分的时候被工作人员拉着去找他,他刚从图书馆回来,一个人在一条小路上散步。
我紧张的手都冒汗,一个人蒙在头套里做心里建设,不知道这份感情他能不能接受,会不会觉得恶心,往前走的时候腿都发软,拉着我的那哥们说不用害羞,他陪几百个人去了,谁都这样。
我唱歌的时候声音都在抖,从头套里模模糊糊的看到他在冲我笑。
夕阳暖而昏黄的光都落在他脸上,连偶尔被风吹起来的头发都被镀上一层颜色。
我唱的《水星记》。
越唱越想哭,我在这短短一分钟的歌里回忆了无数个偷偷看他睡脸的漫漫长夜,回忆无数次正大光明与他皮肤相贴之后一个人的隐秘心跳,回忆一次又一次想触碰又收回手的克制欲望。
唱完了。
明明是初秋,我唱完之后满头大汗,慌乱的无处可逃,鼓起勇气看他却撞进满眼笑意。
我语言贫瘠词汇匮乏,无论怎么说,我都描述不出我那一刻的心动。
心脏怦怦怦跳的锣鼓喧天,大概那个离我很远的工作人员都听得到。
我偷偷咽口水,慌乱到忘记抬手擦汗,静静等他开口。
他叫了一声我名字。
我一连答了五六七八个“诶”。
他就那样看着我:“干嘛唱这首歌啊,还唱的这么难过。你这都算的上明恋了好吧。”
啊??
我当时大概满脸问号,但实在是放弃思考能力了,我就傻在那里,等着他的下文。
他轻轻笑了笑说:“xxx先生。”
“以后都一起看夕阳吧。”
大脑死机三秒再重启,开机时间缓慢而冗长,我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用了毕生所学把他这一句话里的寥寥几字拆开再重组,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
我当时立马转头,三步并两步把脏兮兮的头套还给工作人员,再转身回去的路上差点同手同脚,他就站在原地,带着笑意看我朝他走过去。
我抱住他了。
真的就是扑住了整个世界的满足感。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说是明恋。
他说我明明光明正大的牵他的手,肆无忌惮的只靠近他一个人,就连一分钟的情歌这个活动进行时,我俩总是莫名其妙的被拉住,连拒绝理由都是xxx/xxx是我男朋友。
暧昧难明的情愫纠缠不清,我自顾自认为他是足够坦荡才愿意接受我的靠近,谁知道却故步自封的忽略了那些在各个瞬间频率相同的心跳。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在人海里短暂的十指相扣,在四下无人的街诉说爱意,在楼梯拐角处亲吻。
每次看到他,都让我相信真的有命中注定这回事。
很幸运,我碰到了他。
他懂得我的懂得,热爱我的热爱,契合我的契合。
后来,我们俩一起拍了各自人生里的第一部电影。
同性题材,导演是很知名的导演,我俩演两个男主。
说起来还挺神奇的,这个电影来我们学校选角,我俩没往前凑,在角落里挤着,却被导演一眼就看到了。
也不知道该说是这两个角色注定要遇到我们,还是我们一定会扮演这两个角色。
说到这部电影,我突然想起来我对他心动的契机了。
这部电影里有一个情节,和那天很像,只不过是两种不同的心境。
而且很巧,无论是电影高潮的那个情节,我对他的心动的那天还是我们分手那次,都和杯子有关。
就像是分手那天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后一切尘埃落定一样,电影里的他也放下了一个杯子。
但是没有发出声音。
那个杯子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正如站在桌子两边的我们。
我们在阴雨连绵的天里各自挣扎、愤怒、不甘、落定,各自转身离开。
而我确认我喜欢他的那一天,阳光很好。
还是站在桌子两边。
他拿给我一个玻璃杯,阳光从窗户透进屋子里又溜到玻璃瓶壁上,我抬眼,他隔着杯子冲我笑。
这玻璃真是神奇,把光全反射到我心里去了。
我接一个杯子接的心跳加速,手一抖差点没接稳,满脑子都是他站在阳光里冲我笑的模样。
后来我跟他说起来那个瞬间,他还笑话我当时脸都红了。
我自己是真没啥印象,就记得他真的好好看好好看,好看到即使已经分手一个月,我也总是在梦里再次见到那张浸在光里的脸。
说来好像,我还是忍不住,再为他心动。
大概无论是何境地,他都是我永恒的心动契机吧。
可惜物是人非,就连当年约定好的时间,我们都没能一起走到。
当年我们拍完那部电影,一炮而红。
我们俩每人拿了两个含金量很高的新人奖,一起去做一个又一个采访,真的算的上一句星途坦荡。
我们俩开始分隔两地,开始一个月就见一两面,视频通话的时候背景里的酒店换了一个又一个。
但那时候是真的开心,我们觉得全世界的光都落在自己身上,梦想真的触手可及。
但总是事与愿违。
刚出道一年吧,除了上面说的那部电影,我俩没什么代表作,在圈里的地位不过是个“初来乍到的实力新人”。
当时我俩一起去一个饭局,有一个大佬看上了他。
经纪人居然上赶着把他往那人推。
我俩当时没别的情绪,就是害怕。
圈子里确实是有一套秘而不宣的“规则”,比如资本永远是最强的那一方,粉身碎骨也撼动不了。
我坐在角落的椅子上,看着经纪人把他越推越近,那人一只手拿着烟,一只手想去揽他。
我当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站起来走过去,把他挡在身后,用杯子里的酒泼了那人一脸,顺便赏了我当时的经纪人一点。
整个包厢都很安静,只有那人手里的烟还在一点一点的烧着。
那人站起来指着我破口大骂,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的经纪人连自己满身的酒都顾不上就去赔笑道歉。
我浑身发冷,紧紧攥着他的手腕,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个人。
那人突然扬手,把手里还未燃尽的红色火星按在了我握着他的手上。
我动都没动,烟头烫的我火熏火燎的钻心的疼,但我一直都紧紧握着他的手腕。
我看了一眼包厢里各种各样的人,看了一眼一直不停说着好话的经纪人,拉着他走也不回的走了。
夜里风很凉,我俩都没从刚刚的事情里缓过来,一路沉默的走了很久。
我的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来。
是经纪人。
我拨通之前先把听筒拿的远了一点,结果尖锐的女声还是无情的刺到我的耳膜上。
经纪人说话都是哭着的,她朝我喊:“都是你做的好事!”
“这一杯泼出去的酒,拿谁的前程来赔?!”
我冷笑一声。
“拿你的。”
她大概是被气疯了,声音发抖的喊我名字。
我又正了正神色,握着他的手又紧几分,对着手机说:“拿我的。”
他站在我对面想抢我手机。
我把电话挂了。
他说:“这件事因我而起。”
“但酒是我泼的。”
他说话的声音都带着哭腔,一个人自顾自说了好多好多,我就站在原地静静看着他,伸出手来揉了揉他的后脖颈说:“傻不傻。”
他抬眼看我。
“酒是我泼的,‘好事’是我坏的,他看上的是你,不让他如愿的是我,无论如何,承担这件事后果的人都应该是我,真的,你要往前走啊,我可能暂时不能和你一起了。”
“靠你养我了啊。”
我笑着跟他说。
北方的冬天风又冷又干,吹的人骨头都凉,也熄灭了烟疤上发烫的刺痛,我俩面对面的泣不成声。
少年不惧岁月长,不畏天地高,可那天晚上,我们真实的感觉到了、触碰到了世界的另一面,我们拉着对方的手努力想要跑出去、挣脱开,结果发现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以为自己站到光里的时候,往旁边稍稍多一步,身侧可能就是无底深渊。
但我们都足够勇敢。
他看着我说:“好。”
我伸手去拉他,掌心贴着掌心,手指扣着手指,两个人力度大的手都发白,不知道是跟谁较劲,说实话,那时候掌心相贴的温度,比我后来所感受到的滚烫都要熨帖。
我俩沿着马路走,旁边的车呼啸而过,城市的霓虹灯一如既往无情地亮着闪耀的光。
刚刚骨头里的凉意好像也褪去了不少。
那晚过后,我就开始了被“雪藏”的岁月。
我没有戏上,没有奖拿,没有采访做。我开始辗转各个剧组去试一些无关痛痒的男N号,能成功的时候很少很少。
后来我尝试找别的领域的工作,大都无果。
于是我每天都待在家里,等他回来,然后送他离开。
他辗转不同的剧组,登上不同的舞台,遇见每个导演,都会提一提我的名字。
他说,他要好好拍戏,走上越来越高的位置,站在高处为我铺路。
其实我到现在都仍然感激他的一点就是,即使他越来越光芒万丈,我越来越沉寂,他仍然保持着对我绝对的尊重和在意。
他跟我说剧组里发生的事,让我帮他对台词,看他演戏,连我都快要放弃的时候,是他很好的保护住了我曾经那种对演戏绝对赤诚的一枪热忱。
那时候他常说,他塑造的每个角色都有我的一份功劳。
后来他的助理告诉我,那段时间里他情绪不是很好,总是一个人靠着玻璃发呆,偶尔喝醉了就抱着他哭,说什么“我真的太心疼了”。
这傻子。
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了一年半。
我大概真的算的上幸运的那一种。
当初把我掩埋的那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入狱了。
而最开始我和他拍的那部电影的那部导演磨一个本子磨了三年,刚好是我们拍完那部电影到那人入狱的时间。
那天他正好也在家,我刚洗完澡出来,就接到了导演的电话。
导演说,他这里有个很好的本子,要不要来试试。
要是想来的话,今天下午就收拾收拾来吧。
我当时激动的连话都说不出来,愣着看头发上的水一滴一滴落到地上,半天才勉强从嗓子里挤出一个“好”。
我冲进卧室给他说了这个消息。
他刚睡醒,坐在床边醒盹,头发炸的像个鸡窝,听完我的话之后给了我一个特别大特别明媚的笑容,然后抱住了我说:
“辛苦啦。”
我真的无法描述那一瞬间我是什么心情。
然后特别没出息的哭了。
该怎么形容,沙漠里的人找到水源,长夜里的人见到光明,行乞之人获得面包,这些描述虽然俗气又常见,但也实实在在准确的描述了我当时的心情。
当天下午我收拾东西走,这还是那段时日之后第一次是他送我离开。
导演知道我这一年多经历了什么,见着我也没多说什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个电影整体的基调悲伤、沉郁,特别符合我那一年的心情。
我和那个角色一起在现实里冰冷而汹涌的浪涛里挣扎、希望、挣扎,不断奋起反抗再偃旗息鼓,这部电影缓慢而冗长,正如我等他回家的那段岁月。
但我们最后都打开了那扇属于自己的门。
我在剧组待了十个多月,他一个月要来看我好多次,还客串了一个很小的角色。
电影拍完了,我忙着路演,他忙着拍戏,我俩又开始了分隔两地的生活。
电影上映之后,反响特别好,我一个人提了好多影帝的名。
颁奖典礼那天,我获奖了。
他就坐在下面,我颁奖的时候路过他,抱了抱他。
本来我要在台上感谢他,正大光明的把他的名字提出来,感谢他这些时间如此坚定而温和的站在我身边,但他在下面红着眼睛冲我摇头,我又想起来之前约定好的“第十年的时候就公开”,硬生生给忍住了。
我倒是没有特别特别激动,倒是他个傻子,当天晚上回家,抱着我哭了一晚上。
从那个奖开始,我俩的演绎生涯又回到了正轨上。
那是我们的第七年。
一切都渐趋平稳。
直到第九年。
正如总是横在我们俩之间的桌子一样,时间的长河也滚滚而来,把我俩分隔两岸。
我们太了解对方了,也太在乎对方了。
我们宁愿在深夜里背对背独自溃烂,也不愿把一切都剖开放在明面,我们都以为自己能各自缝合好伤口再去拥抱对方,却怎么跑都跑不过时间。
裂痕从一个缝隙开始扩展成沟壑,岁月的浪涛愈卷愈凶吞噬一切,我们终于站回原点。
房子空的时候比满的多,微信对话框里寥寥数语,手机通话记录翻两页也见不着对方的名字。
聚光灯和人群里的我们艰难喘息,无论什么都疲于应对,只是即便到今天,我们依然保持着可怕的默契,所以在同一天选择和平分手。
无需多言,就是离开。
我们终究要跟过去、跟对方告别。
但忘记太难了。
我们贯穿对方大半个生命,炽热爱意即使被岁月沉淀也深刻的刻在骨头里,动辄便伤筋动骨。
月光大概是思念的催化剂,而我永远孤独的坐在深夜里。
为什么突然想写这篇回答,因为我昨天见到他了,思念无处发泄,找地方宣泄一下。
我俩隔的很远很远,他在人群里,转头,一眼望进我的眼里。
一如我曾经无数次在人群里看到他的那样,似乎有电流一路从手指尖蹿到后脑勺,但我攥了攥拳头,转身走了。
他瘦了好多。
我真是怕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出来。
所以,就这样了。
离我们俩当年多的那个十年,还差一个月。
这可能也算是另外一种公开了吧。
大概真的无法挽回了。
其实还有好多话没来得及跟他讲,比如谢谢他这十年,我真的很爱很爱他,还有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比如不要吃太多甜的了,衣服左侧口袋里的糖要记得自己放,走的时候把床头的小灯记得关上,洗澡的时候别急,先把换洗衣服放进去,别总是吃外卖,胃不好就不要点冰可乐。
还有好多好多。
不说了,夜太深了,咀嚼思念会失眠。
评论不会回,匿名大概不会取消,虽然很容易被猜出来。
好了,祝我们十年快乐,分手快乐。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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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程鑫 知乎认证:演员 17.3K赞同 1.2K评论
更新于2030-9-17
大家好,我是丁程鑫。
为什么突然来回答问题呢,是因为这个问题下的一个匿名高赞回答的答主是马嘉祺。
附回答链接
而我,是这个故事里的另一个主角。
没错,我们复合了。
大概一会就会在微博上公开了。
从他给我唱《水星记》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我说不上来分手那天我是什么心情,只是觉得这样拖着实在是无解,不如做个了断,干净利落。
但也确实是难受。
我这一个月用高密度的工作填满自己的生活,但在偶尔空下来的时间缝隙里,我睁眼闭眼都是马嘉祺。
直到那天晚上在晚会上见到他。
不像他转身的那么利落,我一个人在那里愣了好久。
那天你们也看到了,我真的站在原地掉了眼泪。
还一连上了五六个热搜。
我不是在哭我们俩形同陌路,也不是哭这段感情无法挽回,我就是真的没想到,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我隔着那么多人,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和他对视一眼之后,居然再次感受到了十八岁那年无论何时看到他都会心动的炽热感情。
我避无可避,只好站在原地。
我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变小,最后融入人海,而我被不知从何说起的炽热情感束手束脚,动弹不得。
从那天晚上回去的一个月,一直在想,真的就这么告别了?这十年的岁月,真的就能如此轻易的一刀两断吗?
直到昨天,大概真的是注定,我俩从母校那条他给我告白的小路上相遇了。
他穿了一件米色的大衣,带了一条浅灰色围巾,从不算太亮的昏黄日光里走出来。
我走到他面前,接着十年前他没唱完的那首《水星记》唱了下去。
没有头套、没有工作人员,没有紧张和不安,只有我们俩和永恒的夕阳。
却一如十八岁那年。
唱完之后他把我揽进怀里,眼泪蹭了我一身说:“好久不见。”
就这样复合了。
我不知道我们这次能一起走多久,会比十年长还是比十年短,但即使是拥抱后粉身碎骨,我们也可以再为对方勇敢。
长夜漫漫,风雨迢迢,在所有苦难和黑暗尽头,我永远为他留一盏灯。
其实有什么好怕的呢?
真正的爱情没有期限,它永远走在岁月前面,鲜活一如初见。
END.